第77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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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他卖了房子离开平洲,在岭安落脚,走在路上,偶尔会一错眼看到熟悉的身影,当他火急火燎或追上或躲开的时候,就发现是认错了。到后面,他都习惯了,每次心头一跳的时候,他就告诉自己,是认错了。

  李鹤租的房子在一个旧居民区里,楼层不高,三楼,楼和楼之间的间隔很近,现在将近十一点了,还有不知道哪家妈妈歇斯底里地辅导小孩做作业,烟火气十足。一房一厅带一个小阳台,除了少一间房之外,和他们当时在平洲租的房子像极。

  李鹤才把钥匙**锁孔里,门后面就发出了“嘤嘤嘤”狗哼声,门一打开,一只大狗扑到李鹤身上。

  “起开!起开!”

  李鹤踉跄着进门,带上门,蹲下来狂撸狗头。这只狗是他住在这里的第一年在路边捡的,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,土黄土黄的,越养越胖,光会吃喝拉撒,特笨。

  但好歹也是个伴。

  洗过澡后,李鹤趿拉着拖鞋在屋子里走来走去,笨狗就跟在他屁股后面,时不时走得太快了会踩到李鹤的脚后跟。李鹤特别喜欢拖鞋在家里走路的声音,“啪嗒啪嗒”的,感觉有人气,热闹一点。

  睡觉前,李鹤习惯性地拉开床头抽屉的第二层,抽屉里空荡荡的,只躺着一封信。他拿出来,小心翼翼地展开——年头久了,信封和信纸都泛黄发脆,他生怕弄坏了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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