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1章(3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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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年三十王菊和孩子过来,初八后民政局上班了,王菊本想带孩子回去办理离婚手续。她那时候破釜沉舟下定了决心,做了最坏打算,哪怕什么都不要,也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。言叙川知道后让小姨先别急,一直等到十五过了,两个孩子放在这里没回去,言叙川和顾东带着小姨回到了县城。

  这个年林超和小三过的一点都不好,小三大哥因为小三的关系没了工作,现在全家都恨不得掐死小三。小三不敢回去,跟着林超去原先的租住房子,但是那边被王萍闹过一次,人人都知道小三破坏人家家庭,稍微一打听就知道林超什么东西了,每次两人进出都遭背后指指点点的,也有厉害的大妈们瞧不上,撞上了要阴阳怪气挤兑两句,林超气得不行,也不敢跟人家动手。

  爱面子的林超在这里住不下去,县城原先和王菊买的房子整个小区也知道,干脆带着小三回到大哥家了。他妈被打了一顿,大哥大嫂阴阳怪气的挤兑,林超活了这么大还没受过这一连串的气,还不能发作,他一摆脸,小三就捂着肚子说肚子疼,林超的火只能往肚子里咽。

  后来就接到了传票。

  家暴、婚内出轨。

  林超居于下风,本来计划好要拿捏女儿抚养权跟王菊挣东西,结果从头到尾都没见到王菊,只有代理律师,对方说了要不然去法院,要不然私了。私了的要求就是孩子抚养权归王菊,婚内共同家产王菊六,还有两个孩子到成年前的抚养费。林超还没想好,小三先炸开了,一万个不同意,她跟林超为了什么?就是为了县城的房子,要是婚内的财产房子都给了王菊,她还生个屁。

  然后就上了法院。不知道怎么操作的,开年第一场官司就是王菊和林超,判的很迅速,因为林超之前还动手打过林漫漫林清清,医院有伤痕证明,两个女儿的抚养权,林超根本争取不到更别提拿着个威胁王菊了。

  判下来的种种基本跟私了条件差不多。

  两人共同财产就是县城的房子,林超不愿意在县城那儿住了,他嫌小区人对他指指点点,再加上房子老破旧,干脆卖了后给了王菊大部分的钱财,他拿着钱回到了农村,他有宅基地,现在村子里盖房过度一两年,计划着以后翻本重新在县城买个新的,小三才不情不愿同意了,她不同意也没办法,肚子里还怀着对方孩子,家里也回不去,要真的离开了林超她不知道去哪里了。

  不过两天时间,王菊和林超离婚了,拿到了房产赔偿。林超倒是想拖,可想到王萍背后关系没敢对上。

  重新回到院子后,王菊是不想带着女儿住大姐这儿了,可以帮她一时,以后的日子还是要靠自己的,大姐也有生活的。王菊脾气倔打定主意谁也劝不动,王萍也没拦着,而是给小妹出主意,说别走远了就留云城,她们姐妹三个也能帮忙,还有漫漫清清的学业不能耽搁。

  种种理由下,王萍借了妹子十万块,连着王菊手里的钱在云城买了二手小两室。房子就在小婶周芳隔壁的小区,这儿一片有个普通高中,买了房就能上学。王菊就是看重这个。林清清和林漫漫以前是在县里高中上着,两个孩子学习一般中上游,现在进了普高压力也不大。

  离婚、买房、搬家,还有王菊找工作,一个人要扛着两个女儿学费生活费压力不是一般的大。

  顾东便问小姨要是不介意就去他的厂子里上班,厂子福利现在完善,景秋不是刻薄的老板,对待员工很关怀的。王菊有些犹豫,王萍知道为什么,小妹是那种你落魄需要帮忙了就会站出来,你好了发达了却不想借你的势,要不是这次艰难,小妹是不会求助她的。

  王萍劝了妹子两句,最后王菊答应下,却说进了厂子就是一般工人,让顾东别给她开后门才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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