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6章(1 / 7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“去彼取此”,皆是为了一心之明,百体康宁,亦是自爱之要。这里所指的“知”,是指真知,非俗人俗见的小聪明之知。此处所说的“爱”,是为真爱,非人心的自私自利之爱。

  本章以此句作为总结。若能有悟于此,能知自爱心身,能知性命真义,便能生而“不厌”,居而“不狭”。时时敬畏自然法则之威,而“大威”则不至,自心之天理,即可以一贯之于万事万物。

  【本章说解】

  自古天道与人心本为一体,此即“天人相应”、“天人合一”之理。天道贵虚,人心贵谦。天道不虚则不能容万物;人心不虚则不能蓄德。知此窍理者,则无往而不善;不知此理窍者,真心佛性所居之所,必不能清净宽广,从而滋生混世或厌世的悲观思想。

  人心与道心差之千里。人心往往恃其管孔之见以为知,以其耳闻目睹之见显于人。偏执于情欲名利,自矜于己之尊贵,妄心肆无忌惮,贪心为所欲为,其结必然是损性而耗命。人若能明知自然大道规律,敬天畏威,遵道而行,自不会有大威之祸。若能效法圣人之德,清静心身,修心累德,做一个有道德之人,做一个有益于国家、有益于社会、有益于人民的人,则何有灾祸之果?

  本章经旨,是太上以畏自然因果规律之威,训导天下后世,使世人既知天地的大慈大悲,同时又知天道自然法则的无私大威。以此立心制行,则无往而不善,故以“畏威”而言之。“世间无偶然,皆是因果大循环”。佛祖说他讲经四十九年,实际上只讲了两个字:“因果”。世人多不信自然因果律,认为人生性命的一切都是偶然现象,不存在前因后果,这实在是一种愚昧。

  现代人认为:人的性命一旦解体,一切皆了。岂不知人在世时的所作所为,大大小小,或善或恶,就像“烙印”一样,深深地刻在潜意识中,储存在阿赖耶识中。随着时空的转换,而进入另一躯壳载体。这就是“物质不灭”定律。人所携带的善恶种子,在本因、内因、外因聚合的时机成熟之时,在内外环境适宜之时,便会释放其物质能量。这种业因的释放,表现在人生运势的荣辱盛衰,升降沉浮,福禄寿夭,际遇机缘,病痛消亡等等果报。因果报应全息律,丝毫不爽。先辈云:“天道无亲,唯与善人”。“人善人欺天不欺,人恶人怕天不怕”,人一生无论善或恶,无论尊贵与贫贱,谁也难逃天道自然法则的调控与制约。

  人生的一切,都是自性因业遗传的必然承受,同时也在依赖现有的性命之体,书写着未来的吉凶祸福。以此而知,人生都是用自己的心身,走着一条“自作自受”之路,耕耘着自己的心田。自种其因,自收其果,前因后果,循环不息。所以人在承受恶报时,不可怨天地,更不可怨爹娘,都是自己不畏天威,而自我放纵,妄作妄为,自讨苦吃的结果。

  圣祖云:“祸福无门,唯人自招”。福由己修,恶由己造。善恶皆由心,因果由心定。天堂地狱,全在一念之间。今人不信自然规律,不畏因果,因而胆大妄为,暗室欺心,醉生梦死混人生,最终必然导致人生旅途的凶多吉少。若能敬畏天道大威,遵行自然规律,广积善德,去恶扬善,谨言慎行,从善如流,必能感恪天地,必能改变人生运势,再造性命,达到“我命由我不由天”的新天地,由必然王国而进入自由王国之境。

  天网章第七十三

  【勇于敢则杀,勇于不敢则活。此两者,或利或害。】

  “勇于敢则杀”,果敢当先谓之“勇”。“勇”含有多义。有忠义之勇,有德善之勇,有血气之勇,有强梁之勇,有战胜之勇,有知其死而不惧之勇。“敢”者,即果敢、勇敢。果敢就是不虞不惧之意。“敢则杀”之“敢”,含有贬意。意即用刚逞强,横暴莽撞,法网敢撞,不顾忌一切,敢于铤而走险。此类“勇于敢”,缺乏天良理智,少有智谋策略,不讲仁善道德,所以必招杀身之祸。这就是“勇于敢则杀”之义。

  所谓“敢则杀”,是说缺乏悯心智谋,只知莽撞猛烈,全无审慎机虑。不知过刚必折,祸灾伏于轻心,害生丧命则往往难免也。凡是逆天理,悖人伦,逞血气之勇,显个人刚强。胡作非为,肆无忌惮,轻生粗暴之人,不是遇毒手而伤身,便是遭刑罚而殒命,故称之为“杀”。“杀”即死也。

  “勇于不敢则活”,是说有德之人,皆是柔弱谦下,审时度世,能探知深浅,不轻举妄动,不争强斗胜,谓之“不敢”。一个常怀仁慈孝敬之心的人,体恤生灵,明于盛衰之道,通达成败之数,审慎世俗轻重,明白去就之理。能心怀天下,公而无私,见义勇为,无私奉献于国家民族,即使奉献生命,也是死而无憾。

  一个真正为公的人,其生命的价值才有意义,才能得到众人拥戴。此类人即使牺牲了生命,亦是虽死犹生,其道德精神永存,故称之为“活”。对于“勇”,君子用之则善,小人用之则不善;为公为正而用则善,为私为邪而用则不善。善与不善,惟在心之“正”与“不正”。能知此理,方可得死与活的真正机窍。
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