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章(4 / 7)
猴人所说的金子般的武器,一直让简华耿耿于怀,总要亲眼见识一下,才好应对。
这次猴人用兽皮包裹了头脸,坐在羊鞭马后,也随了队伍一道前去。
一路攀山越岭,有马匹相助,五十余人的队伍也足足走了大半个月。
已能见到一些零散小部落,这是春城快到了,简华等人不欲让人瞧见他们骑马,都远远避了开去。
这一日,刚刚翻过一座山岗,却隐约听得山脚下林子里传来呼救声。
众人相视一眼,飞速下马掩了过去。
两帮人正在拼斗,或者说一方十五六个壮汉正在围捕另一队七八人。
而七八人中还有女人,更有一个大腹的年轻妇人,他们边战边逃,眼中已满是绝望。
其中有个男子,很是奋勇,身上五六处地方冒血,却不管不顾只拼命挥斧挡开劈来的石斧扶着孕妇往前奔逃。
那十五六个壮汉胜券在握,如同猫戏鼠般赶着他们往一个方向行走,见他们这般凄惨模样哈哈大笑。
所幸他们似另有目的,并不下狠手杀死他们。
“简华,你看这些人的长茅,头上是金色的。”木野伏到简华身边,沉声说道:“这些人就是金山部落的。”
简华已经看到了,这十五六个壮汉所用的长茅上却是铜质茅尖,不过两三寸长,有点点日光从叶片缝隙落下来,照到茅尖上,金色晃过很是耀眼。
她再看几眼,一霎间咬牙生起满腔怒意,原来这被追得踉跄奔跑的怀孕少妇她认得,正是两三年前在春季交换大会上有过交往的走荒族族长女儿笑笑。
一个很可爱聪慧的少女,给了她玉米和细盐的少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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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次猴人用兽皮包裹了头脸,坐在羊鞭马后,也随了队伍一道前去。
一路攀山越岭,有马匹相助,五十余人的队伍也足足走了大半个月。
已能见到一些零散小部落,这是春城快到了,简华等人不欲让人瞧见他们骑马,都远远避了开去。
这一日,刚刚翻过一座山岗,却隐约听得山脚下林子里传来呼救声。
众人相视一眼,飞速下马掩了过去。
两帮人正在拼斗,或者说一方十五六个壮汉正在围捕另一队七八人。
而七八人中还有女人,更有一个大腹的年轻妇人,他们边战边逃,眼中已满是绝望。
其中有个男子,很是奋勇,身上五六处地方冒血,却不管不顾只拼命挥斧挡开劈来的石斧扶着孕妇往前奔逃。
那十五六个壮汉胜券在握,如同猫戏鼠般赶着他们往一个方向行走,见他们这般凄惨模样哈哈大笑。
所幸他们似另有目的,并不下狠手杀死他们。
“简华,你看这些人的长茅,头上是金色的。”木野伏到简华身边,沉声说道:“这些人就是金山部落的。”
简华已经看到了,这十五六个壮汉所用的长茅上却是铜质茅尖,不过两三寸长,有点点日光从叶片缝隙落下来,照到茅尖上,金色晃过很是耀眼。
她再看几眼,一霎间咬牙生起满腔怒意,原来这被追得踉跄奔跑的怀孕少妇她认得,正是两三年前在春季交换大会上有过交往的走荒族族长女儿笑笑。
一个很可爱聪慧的少女,给了她玉米和细盐的少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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