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89章(1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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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这里是美丽的苗疆,这座山叫老鸦山,相传数千年前这里是苗人先祖阿普老司的家乡,阿普老司死后化作一只大乌鸦,那大乌鸦绕着山头嘎嘎叫了三天三夜方才离去。

  苗疆三山之险不下蜀道之险,故而古时候才会萌生了赶尸归乡这么个职业。

  老鸦山的位置很特殊,横在苗疆三山正中间,后边是凤凰古城,前边过了老鸦山就是苗寨。这座苗寨已有千年历史了,是三山中最大的寨子,叫百灵老寨。

  黑夜中,一个老妇人穿着一件长风衣,手牵手领着一个小姑娘,小姑娘不大,看上去也就是四五岁的样子。

  这姑娘长的挺白净,白的出奇,但可不是不健康的白,白里透着粉嫩,好一个天生丽质的小美人坯子!

  小姑娘不管走到哪,身边总会有几只蝴蝶围着她翩翩,细细一闻会发现,这姑娘身上散发着一股奇香,好似林中那盛开着的娇艳花朵似的,闻着就让人陶醉不已。

  这姑娘本就生了一双美丽的大眼睛,清澈的如那碧波湖水一般,可现在却是满眼的木纳之色,好似一具丢了魂色尸身。

  “贱骨头,走这几步道婆婆还要给你再买双鞋嘛?哼!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呀,这八百块钱赚的真不易。”老太太使劲儿照着小姑娘屁股蛋上踢了一脚。可小姑娘依旧是面无表情,受了委屈连眼泪也不掉一滴。

  没错,那老太太跟这漂亮的姑娘并无关系,她是个人贩子,按照东北江湖黑话说,她是个花子,拍花子的。

  其实这也是一门江湖失传已久的老手艺了,说手艺有些言过其实,但这却也是门弥补外传的秘方。相传,这拍花子的会秘制一种奇药,把这药粉涂在针上,花子用两根手指掐着这根针,见了谁家孩子随便往后脑勺上一拍,那阵就扎了进去,毒液瞬间深入皮肤,麻痹了幼童的神经,让他乖乖地跟着你走。

  这种药按照现在的说法是迷药,按照以前江湖人的说法可就邪乎了,那被迷惑的都是这孩童的灵魂。当然,这些都是无凭无据的。

  早些年,尤其是六七十年代,拍花子的在东北十分盛行,丢孩子的人家海了去了,那可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,天下之大再想找孩子就等于大海里捞针。

  这姑娘跟着老花子已经走了五十多里的山道了,这买毕竟不敢明目张胆,所以呀,老花子只能专挑晚上走背静的山路,如果顺利,穿过百灵老寨那就是公路了,买家就在公路上等着她送孩子。

  不过老花子不是本地人,她挑了一条活人不该走的路,这条山间小道是只有赶尸人才走的喜神归乡路。当然,也就只有这种林间小道才最安全。

  小姑娘脚上的布鞋已经磨平了,脚底下都露了血肉,走一步就踩出一个血脚印,看着就让人心疼。人各有命,这就是这丫头的命,小丫头从小无父无母,是个乞讨的小孤儿,这才着了这老花子的道道,说好听点,如果她命好,真要是到了个好人家,也许算是享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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